1)鍋爐房燃氣管道宜采用單母管;常年不間斷供熱時,宜采用從不同燃氣調壓箱接來的雙母管。采用雙母管時,每一母管的流量宜按鍋爐房計算耗氣量的75%計算。且在引入管的室外燃氣管道上應裝設與鍋爐房所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聯(lián)動的總切斷閥。
2)鍋爐房內燃氣管道不應穿過易燃或易爆品倉庫、配電室、變電室、電纜溝、通風溝、風道、煙道和易使管道腐蝕的場所。
3)鍋爐房內燃氣管道宜架空敷設。輸送密度比空氣小的燃氣的管道,應裝設在空氣流通的高處;輸送密度比空氣大的燃氣的管道,宜裝設在鍋爐房外墻和便于檢測的地點。
4)在引入鍋爐房的燃氣母管上,應裝設總關閉閥,并裝設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點。每臺鍋爐的燃氣支管上,應裝設閥門、過濾器等,通常還需要加上單向閥和金屬軟管而過濾器一般在計量表前安裝,在實際設計中很少單獨加過濾器。當計量表放在室內設備前支管時,切斷閥應該在支路前端,其后接過濾器和計量以及壓力表、單向閥、切斷閥、金屬軟管等,并根據(jù)具體需要取舍。
5)這里需要指出的是,當隨著用氣量增大,管徑增加,管路上的閥門以及彎頭、三通等管件和附屬件都會相應增大,此時就要嚴格核算布置空間,否則在后期施工時很有可能會導致在設備安裝和管道焊接中出現(xiàn)尺寸不足的問題。
6)燃氣管道上應裝設放散管、取樣口和吹掃口,其位置應能滿足將管道內燃氣或空氣吹凈的要求,一般應在用氣設備的燃氣總閥門與燃燒器閥門之間。放散管應引至室外,其排出口應高出鍋爐房屋脊2m以上,并使放出的氣體不致竄入鄰近的建筑物被吸入通風裝置內。
7)密度比空氣大的燃氣放散,應采用高空或火炬排放,并滿足小頻率上風側區(qū)域的安全和環(huán)保要求。當工廠有火炬放空系統(tǒng)時,宜將放散氣體排入該系統(tǒng)中。
8)燃氣放散管管徑應根據(jù)吹掃段的容積和吹掃時間確定。其吹掃量可按吹掃段容積的10~20倍計算,吹掃時間可采用15~20min。
9)如果調壓設施與鍋爐房之間距離較近,則根據(jù)調壓器的啟動時間要求,需要考慮此間管道的儲氣量問題,原則上其儲氣量不得小于設備用氣量的千分之一。
10)鍋爐房所用的燃氣調壓裝置不應設置在地下建、構筑物內。因燃氣調壓間屬于甲類廠房,其建筑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所以,當其與鍋爐房貼臨設置時應采用防火墻分隔,其門窗均應外啟,并不應直接通向鍋爐房,地面應采用不產(chǎn)生火花的地坪。因要求較嚴,所以一般來說并不會把調壓設備放在室內,而是通過成品集成直接放在室外,如此可以免去很多隱患。
11)鍋爐房內燃氣管道應采用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管道和附屬件嚴禁使用鑄鐵件。至于鍋爐房外管道,并無特別指出。
12)另外,對于鍋爐房內部安全措施的一部分,要注意其通風要求:燃氣鍋爐房應設置自然或機械通風,并應選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風機。機械通風要求如下:正常工作時,不小于6次/h,事故時不小于12次/h。當鍋爐房設置在地下或地下室時,換氣次數(shù)不少于12次/h。